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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3-11-29

 

 

1、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把实现现阶段共同理想,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精神文明、和谐校园创建做出贡献。

3)是否维护学校稳定、和谐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关系,坚决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学校、集体利益。

6)是否在学校的教育教学、课程建设、课题研究等各项工作中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

1)学习动员。学习内容主要有党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及文件精神等。学习方法是采用座谈、讨论交流等形式,要讲求实效。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为自己和民主评议打好思想基础。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参与党组织学习,爱心助学,结对帮困等方面实事求是在党小组长会上进行自我总结,自我评价。

3)民主评议。在党员个人对自己优点和缺点做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党小组会上开展评议,评议要根据本人实际表现,依据党员标准,严肃认真进行。

4)组织考察。支委会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小组提交党员评议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创先争优”活动的优秀党员,将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表扬,并在“七一”、“教师节”一并表彰,对突出优秀党员推荐参加区教育好党员的评比。对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党内外表现不积极,党员义务履行不够的党员进行教育,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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