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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3-11-29

2010年修订)

 

为进一步提升本校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和《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精神,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教师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遵守有关规定。

(一)为人:

1、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前提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尊重国旗。升旗仪式时,队列整齐,保持严肃,不随意走动,不相互交谈,唱国歌时声音响亮。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为师: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专心从教,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①加强集体协作,领会二期课改课程理念,把握教材,分析学生,资源共享,精心设计课堂教学五环节,备好每一节课。

②以学生为本,开展分层教学,注重课堂教学中师生、生生的思维互动,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运用各种教学艺术,提高课堂效率。

③分层布置作业,作业批改及时反馈,及时订正。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分层辅导,夯实基础,培优补差。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3、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的灵魂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①处事公正,不偏袒、不私心,学会宽容,学会理解,不随便停学生的课。

②要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帮助学生在对知识的理解和创造中,寻求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使每一个学生得到发展。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学会赞赏学生,语言文明、规范、健康,多用一些表扬性、鼓励性的语言。

*3)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①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自主、充分、全面发展,真诚地关心、爱护、尊重和信任每一位学生,乐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在平等中感受成长,在共同成长中享受收获。

②因材施教,正确引导,竭尽师责,多元评价,用细心、耐心、爱心,挖掘每一位学生身上的优点、闪光点和潜质,真正做到“有教无类”。

2)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充分利用学科德育因素,努力提高育德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①明礼诚信,明辨是非,公平正义,以大局为重。

②衣着、发型、饰品等得体大方,行为举止文明礼貌,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体现良好的师德修养,身体力行地做学生的表率。

2)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①谦虚谨慎、尊重同事,团结友善,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各项公益服务活动),处处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新风。

③遵纪守法。不擅离工作岗位,不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迟到、早退。参加升旗仪式、教工政治学习准时到会,有事事先请假,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期间原则上不接待家长(突发事件除外)。

④主动与家长联系,尊重家长,热情接待家长。

*3)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学校、教师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园丁奖、“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等区以上先进称号获得者不到以课业知识补习为内容的社会办学机构从事兼职兼课。

 

(三)为学:

6、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转变学习观念,确立“边学边干,边干边学”的终身学习观念,完善知识结构,紧跟当代教育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步伐。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①工作中积极探索,勤勉踏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断积累,注重内化。

虚心向各位教师学习,反思、学习,再反思、再学习,在治学过程中,不断锤炼和总结教育教学艺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7、中共党员积极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师德建设活动

1、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贺亚丽

副组长:许敏、朱银辉、闵辉

组员:彭林、金毅、王学艳、杨秉鑫、张瑞瑶、陈炳谟

 

2、学校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开展师德建设的活动,制订具体的“师德建设方案”,不断提高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鼓励教师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3、学校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师德承诺书,并与每一位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师德承诺书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学生和同事的监督。党员和骨干教师要带头践行师德规范。承诺书要及时存入教职工业务档案,一学年一承诺,一学年一考评,及时修订。

 

三、师德考核评价办法

1、成立师德考核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以及两长、班主任等教师代表2-3人组成。

2、师德考核评价每年年末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由学生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和学校评价四部分组成。

学生评价:通过问卷等方式进行。

家长评价:通过问卷等方式进行。

教师评价:根据评价表,通过自评和互评等方式进行。

学校评价:根据以上三部分的情况综合确定评价结果。

3、师德考核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为优秀的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0%

4、在教师聘任、晋职晋级、年终考核以及各类评优评先工作中,师德考核评价为“优秀”者优先考虑。

5、在“教师守则”中,禁行性规定体现了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底线要求。若有违禁行性规定的教职工,在评优评先、晋级评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其师德评价评定为不合格。

6、对师德考核评价被评为不合格者,对有违教职工形象的言行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劝诫,责令改正;对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教职工,要依照有关给定给予处分,直至按照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四、附则

1、本细则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2、本细则解释权在校务会。

 

备注:在标号前打“*”者,为禁行性规定。

 

 

 

                                        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

                                                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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