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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3-11-29

 

社区服务是城市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改革的深入,人们要求社会提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质量、家务劳动和安全防范等多种内容和形式的服务,也要求学校能够更多地为社区提供文化教育方面的服务。其次,志愿者是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社区服务志愿者继承发扬了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和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义务为社区群众提供这些服务,从而在社会、家庭和社区成员之间建立起新型的人际关系和道德规范。第三,学校为了构建大教育环境,促进和谐社会的有效发展,实现社区与学校的良性互动,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发挥我校志愿者队伍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我校志愿者服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志愿者服务的对象:

以龙华街道、所居住地的居委会为主要服务对象,包括学校全体学生和社会需要服务的人员。

二、志愿者骨干队伍组成:

全体党员、专职以上干部(含专职干部)、教工党团员、申请入党人等。

对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全体教职工均参加。

三、志愿者服务活动形式和内容:

1、为环境保护、社区文化教育发展等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如: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暑期社区教育志愿者活动等);

2、关心儿童、学生、老年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等公益宣传活动等);

3、扶贫济困、帮孤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其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的社区志愿者活动等。

四、志愿者服务活动要求:

1、以奉献、友爱、互助、服务、进步为宗旨,提供力所能及服务,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用真诚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保质保量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地参与志愿服务。

3、共产党员要在服务活动中体现先锋模范作用。

五、志愿者服务活动安排程序

1、由党支部牵头,学生处具体负责实施,学校各部门配合。

2、学生处在每年的六月中旬和八月下旬,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主动与龙华街道相关部门联系,并分别做好暑期社区教育志愿者、九月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计划和人员安排。同时做好学校承担的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任务(如重大活动志愿者活动等)工作安排。

3、党支部在教工大会上将志愿者活动的意义、具体安排进行宣传和部署。并下发具体值班表。

4、学生处组织召开由全体志愿者参加的相关会议,明确工作安排、职责要求、考核评比、总结表彰和材料归档等工作。

5、学校及时对志愿者活动进行总结,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与表彰。

备注:1、视情况邀请35周岁以下青年教工参加志愿者活动。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承担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任务(如重大活动志愿者活动等)。

 

 

                                                   2013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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