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提高学校应对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的能力水平,建立学校防范和应对灾害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管理
1、校领导小组组成员如下:
组 长:丁英姿
副组长:金毅、杨秉鑫
组 员:彭林、张瑞瑶、李勇刚、邹晓娟、唐敏、宋寅哲、陈成
2、建立学校应急响应网络。(详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与教育教学安排:
红色预警发布时段 |
领导小组 |
学校各部门 |
班主任 |
当日22:00前发布并在22:00维持,或者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 |
下发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二长以上、班主任、党员、总务处、卫生老师等教职工次日(或当日)上班。 |
通过“学校应急网络”将学校安排告知每一位老师,并把通知情况及时反馈给分管校长(书记)。年级组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看护与生活安排。 |
通过“班级应急网络”,以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停课安排告知每位学生和家长,并及时把通知情况反馈给学生处。 |
在6:00以后至上课前(8:00)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 |
下发灵活安排教学活动的通知并组织实施 |
根据通知要求,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到校、到岗开展工作。不安排上新课,年级组组织到校学生开展自修、棋类、阅读、写字等多种形式的室内教学活动。 |
通过“班级应急网络”,以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学校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并及时把通知情况反馈给学生处。 |
学校上课期间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 |
组织落实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
继续上课,但停止室外上课及户外活动,年级组统筹安排好室内教育教学活动,并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
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和心理疏导,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告知家长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
注:应当上班因交通等原因未按时到校的教职员工,要及时与学校负责人联系。
三、 预警应急响应:
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建立值班制度,各部门负责人进入指挥岗位,保持通讯畅通,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1、 校办保障信息畅通,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各方面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 学生处组织各年级组老师、班主任开展学生安全防护、心理疏导、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等工作。电话热线(64563780)要及时回应家长的咨询。
3、 教导处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安排、组织教师开展室内教学活动。
4、 总务处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对教室门窗、户外装置、排水系统、在建工地、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重点检查,随时关注,采取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在校师生安全。按照到校教职工、学生人数安排饮食,妥善处理多余的食物(材),防止变质。
四、加强宣传,普及气象灾害的基本知识、普及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知晓红色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知晓学校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应急响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