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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关于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12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沪教委青〔2018〕10号)和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徐汇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推进学校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建设,促进欺凌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欺凌防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细化预防措施、规范处置程序。通过防治工作开展,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主要工作

1.开展专题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心理健康月、专题教育等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增强学生明辨是非和情绪管理的能力;结合校园安全月活动加强学生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特别要加强防范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学校等途径,加强科学育儿知识普及,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

2.完善工作制度。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上海相关标准、规定,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和岗位安全职责,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建立、完善学校的应急处置预案(附件1),明确校园欺凌事件处置流程和措施,加强教职工学习和培训,增强预防和处置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书工作。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及时干预处置。学校要充分依托班主任队伍,进一步细化岗位安全责任,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尽可能降低校园欺凌事件对涉事学生的不良影响。对于实施欺凌的学生,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家校沟通,落实专人帮教,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对于被欺凌的学生,学校要指导其及时报告老师,同时及时联系家长,共同做好心理疏导和自我防范教育。

4、明确职责要求。

学校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加强教育管理。学校教职工都要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和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工作懈怠而导致校园伤害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实施追责问责制。

 

 

附件1:《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2:《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书》

 

 

 

 

 

 

                               

 

 

 

 

 

 

 

 

 

附件1

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沪教委青〔2018〕10号)、《关于加强徐汇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徐教〔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职责

(一)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丁英姿、闵辉

副组长:杨秉鑫、金毅

成员: 彭林、邹晓娟、张瑞瑶、李勇刚、贺菁钰、唐敏、陈成、宋寅喆、施丽洁、高梦圆、刘春艳、张西杰、顾姝。

学校校园欺凌治理电话:64563780

负责部门:学生处。

(二)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力争将校园欺凌事件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态发展状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果断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事故伤害情况,若遇有危及周边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开展人员的疏散转移工作。

4.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工作。

二、校园欺凌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若发生伤害需要救护的,应立即报告120救援;涉嫌违法犯罪的,还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历,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援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事件报告部门及流程:

1、由学生处结合年级组(班主任)的情况汇总及学校处置情况等撰写事件报告。

2、由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工作小组审核后上报教育局。

三、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

1.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工作小组作为现场指挥机构开展工作。

2.根据事件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救治工作小组。

3.迅速开展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

5.做好情况通报(上报)。

 

 

附件2

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书

                 学校(盖章):            

一、

组织

部署

情况

 

 二、

专题

教育

情况

 

三、

完善

制度

情况

 

 

 

 

 

四、

干预

处置

情况

 

五、

下一

阶段

思考

 

填表部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请各中小学、职校填妥此表,每年9月10日之前以电子稿形式通过徐汇教育政务网发未保办办公室邮箱,或通过外网邮箱发送至未保办对外邮箱wbbycm@163.com,联系电话:54665792。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292号 邮编:200232 总机:021-6456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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