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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12

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为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文明和谐,特制定此制度。

1、 在上学(7:00~7:30)、放学(16:30~17:00)师生出入校门高峰时段,凡师生非机动车进出,一律下车推行。残疾人助行代步工具例外。

2、 非机动车须停放在指定位置,有序整齐,不得妨碍通行。学生车辆一律停放在西围墙车棚内,教职工车辆停放在北平房车棚内。

3、 非机动车只能在出入校园的主干道上通行,任何时间不得在校园其他场所骑行。

4、 非机动车停放车棚请自行上锁,学校并不承担看管义务。

5、 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玩耍他人车辆。

6、 车棚内充电插座只供教职工临时充电之用,不得玩耍或做充电之外的用途;为避免过度充电带来安全隐患,如车辆在校停放过夜,请车主在下班前自行拔除充电器,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问题,将由车主承担责任。

7、 为达到法定年龄的学生不得骑车上学。

8、 违反本制度,对校园环境、安全带来危害着,将由学校有关部门做相应处理。

9、 凡在校停放非机动车,将被默认承认上述制度,如有违反,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学校有权拒绝当事人在校停放非机动车辆。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292号 邮编:200232 总机:021-6456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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