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为贯彻市区教育综合改革举措,达成学校“育人目标”,在确保国家课程全面实施,执行市教委课程计划的基础上,围绕学校“灵悦课程”建设目标,推进更深入系统、科学、规范开设校本拓展课程,培育更多学校特色课程,凸显学校课程的“科学性”、“适切性”、“体验性”和“丰富性”,以进一步满足学生充分发展的需求,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塑造学生健康人格,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指标、分数与评分规定
(一)基本指标(8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课程具 适切性 |
课程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提高思维品质与实践能力。 |
5 |
课程具 科学性 |
课程有完整的课程纲要、课程目标,设计科学 |
5 |
课程有完整的校本教材(或讲义),内容编排合理,且符合学生的学段特征及认知水平。 |
10 | |
课程有完整的实施方案,实施规范有序,课程管理到位。 |
10 | |
课程有完整科学的评价方式。 |
10 | |
课程具 拓展性 |
课程与基础课程既有良好的关联度,又有明显的区分度,能完善学生的认知结构,是基础课程的良好补充。 |
10 |
课程具 可选择性 |
申报的课程已列入学校选课系统,学生能自主选择,课程已连续实施4学期及以上,本学期继续有学生选修该课程。 |
10 |
课程具 受欢迎性 |
选课率达95%得10分,90%-94%得6分,85%-89%得2分,其余不给分 |
2-10 |
学生评价满意率达95%得10分,90%-94%得6分,85%-89%得2分,其余不给分 |
2-10 | |
基本指标得分:应得80分 实得 分 |
(二)特色指标(共4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课程具 原创性 |
课程须自主开发,符合本校实际,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 |
1-10 |
课程具 成效性 |
有优秀的学生学习成果展示,包括实物类及电子类的学生作业、作品等。 |
1-10 |
课程具 推广性 |
课程具有可推广的经验等,本学期参与市、区、校级公开展示活动 |
1-10 |
在市、区级比赛中获奖 |
1-10 | |
特色指标得分:应得40分 实得 分 |
总分:
(三)星级类型及评分规定:
1、星级类型:□三星 □二星 □一星
2、评分规定:三星:100分以上;二星:99-80分;一星:79分-70分
二、评选方法
1、“星级课程”评选在学期期末开展,本学期所有开设的拓展课都要参加评选。
2、参评课程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考评,确定“星级”。其中,“二星”以上课程占申报总课程数的30%左右。评审小组确定各课程星级后,报校务会讨论决定。
3、获得星级的课程,在评选校优秀教研组、校骨干教师等荣誉时,给予一定加分;在课程上加上星级标志,积极向学生推荐选修;以及其他奖励等。
4、由学校教导处牵头进行具体操作。
三、未尽事宜,由学校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