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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食品采购查验和台账记录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12

 

 

不采购违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的产品。

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票证齐全,索取并保留发票或购物凭证,按产品或进货日期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采购时查验以下证明:供应商的许可证,加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畜禽肉类检疫合格证明,进口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豆制品、非定型包装熟食卤味的送货单等。

设专人对每批采购食品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

建立采购验收台账,采购当天如实登记所购食品的相关信息。

重点验收以下内容:货证相符,运输中的交叉污染,冷冻冷藏食品温度(以中心温度计抽查),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保质期,食品的感官。

冷冻冷藏食品常温下逗留时间应不超过半小时,冷冻食品应保持冻结状态,验收后及时进入冷库(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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