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物品采购、验收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12

 

 

采购制度

、学校采购办公用品和其他物品,分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学期采购计划统一由总务处按需造预算交校长核准。临时采购批量总价1000元以上物品,或大件物品(单价1500元以上,属固定资产的物品),总务处须报校长审核批准。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财产账、后财务报销的制度。

、物品采购采用预报申领制度,由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填写《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物品采购请购单》,预报采购计划。要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规格、估计金额等,总务处根据采购的相关制度进入采购环节操作。

、物品请购流程:

(一)填写物品请购单。

(二)物品请购单审批。

(三)交总务处采购经办。

(四)采购物品验收入库。

(五)物品请购人到财产保管员处填写物品领用单或借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

、总务处主任收到预报的物品请购单后,会同财产保管员,清点库存物品,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清单。

政采平台以外物品采购原则

(一)一般性的、急需的且金额较小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采购,采取就近采购。

(二)凡采购数量较多、金额较大在3 0 0 0元以上1 0 0 00元以下的一般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品,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价格公道、商品齐全的较大型的商店采购

(三)凡采购物品金额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采购计划,必须货比三家后通报行政会,20000元以上的货比三家并上报校务会,方可采购。必要时,校长室应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行情。

、专业性较强或选择性较活的物品采购时,请使用部门派出专业管理人员协同采购,以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

、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采购工作,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以下几点:

(一)了解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等情况,择优择廉选购。

(二)实际价格超过预算价格20%以上的,应先请示后购置。

(三)金额在3000以上,货比三家,将比价信息交给总务处,批准后方可采购

(四)未经批准或批准手续不全的不购。

(五)计划外项目,经费不落实的不购。

、在特殊情况下,经校长同意,可委托有关人员进行专项采购。

、凡未经批准,私自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得验收入库和报销。

 

验收及相关票据签证制度

一、凡总务处同意各组室或办公室购买的物品,必须交总务处财产管理员验收,登记入库。

二、验收无误后由财产管理员填写“财产物品验收单”,验收单必须由采购员、财产管理员、主管领导签名。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由财产管理员留存,并据此入帐,并将物品分类、编号、入库;一份连同有关凭证交会计入帐;一份交使用部门记帐。

三、采购发票需先总务主任签字,500元以上的须有校长签字,此外还要采购员、申购部门人员的签字。

四、物品验收后,要按规定的分类代码对物品进行分类编号,入库入帐。

五、物品入库后,办理领用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部门或相关人员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292号 邮编:200232 总机:021-6456570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