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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班主任暨少先队辅导员带头人评选和管理细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01

一、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学校教师、职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二、 目的:

旨在通过班主任带头人的评定,认定班主任自主发展的先行者和他们的业绩,鼓励班主任自主发展,并通过他们引领学校班主任队伍整体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提升,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发展。

三、 评选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 评选对象:现任班主任。

(二) 基本条件:

1. 能够遵守《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以及区、学校制定的有关执行细则,并能在学校教育工作中起示范和表率作用。

2. 班主任工作累积达3年及以上。

3. 对参评教师所在年级的教职工、家长、学生的民主测评平均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具体评选要求:

1. 近一年来,班主任工作业务水平高,有实绩(分值在总评中的比例为40%):

所带班级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称号;在校级及以上的范围开过德育主题活动课,做过德育讲座,进行过德育展示等;获得过班主任基本功、育人奖、主题班会设计、德育案例等校级及以上德育评比奖项……

2. 近一年来,在同行内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够起引领作用(分值在总评中的比例为15%):

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开设德育课程(拓展课等);有相关德育论文、教育经验文章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内发表或交流;有独立承担的校级及以上德育科研课题的研究经历;有计划地带教校内外青年班主任……。

3. 近一年来,在班主任工作岗位上有突出表现,有事迹(分值在总评中的比例为15%):

勇于为学校承担压力,对学校工作尽心尽责,有具体事迹;关心特殊生,注重后进生转化,有成效的……

4. 近一年来,班主任工作有特色(分值在总评中的比例为10%)。

四、 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负责本校班主任带头人的评选组织工作。由校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成立校评审小组。

(二)申报方法、内容:

1. 个人自荐和年级推荐。

2. 填写《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班主任带头人申报表》,完成相应材料的整理。

(三)评选程序和内容

1、民主测评:对参评教师所在年级的教职工、家长、学生以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从师德、班主任工作、教风、班级学风等方面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平均满意率必须达到70%以上,才能以20%的比例计入总分,进入下阶段评选。

2、校评审小组评选:

1) 评审小组审看送交的材料,根据本方案第二条“评选的具体要求”评定分值,以80%的比例计入总分。

2) 确定名单并进行排序,上报校评选领导小组审核。

3、校评选领导小组审核:

确定育人成果突出、师德事迹感人、业务能力强的班主任为本校班主任带头人。

4、公示和公布:确定校班主任带头人的初步人选,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择时公布。

五、履行职责

1. 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未来一年的工作计划(攻关项目或引领项目规划等),并做好年度推进计划安排。

2. 德育展示:每学期至少开设一节全校性的主题班会等德育展示课。

3. 校本培训:在学校范围内承担或参与校本德育课程(项目)的设计、教学、培训任务。

4. 带教指导:至少带教1名本校内(外)青年班主任,签定协议,明确带教目标,显示带教成果。

5. 课题研究:在任期内至少承担(或参与)一项校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发表相应的研究成果。

6. 每年度至少撰写一篇德育论文或一篇德育课题研究报告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7. 随时接受各种德育展示和工作安排。

六、享受权利:

1、 参加学校各类德育研讨会。

2、 优先提供学习考察、培训进修、论文发表的机会。

3、 班主任暨少先队辅导员带头人每月享受        元的骨干津贴。

4、 “育人奖”、“班主任带头人”等候选人原则上在校“班主任暨少先队辅导员带头人”中产生。

七、管理办法:

1、 班主任暨少先队辅导员带头人每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一年。一年后荣誉称号自行终止,需重新参加评选。

2、 班主任暨少先队辅导员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任期结束前进行考核。

3、 在任期结束前(每年6月)由“带头人”本人根据本方案第五条“履行职责”进行自评,填写《上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班主任暨少先队辅导员带头人年度考核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校领导和评审小组考核。

4、 考核内容为“工作计划”年度完成情况、履职情况和与德育工作直接相关的工作业绩等,并记入班主任暨少先队辅导员带头人管理档案。

5、 考核的基本程序和办法参照本方案第四条“评选办法和程序”。

6、 考核不合格或未经考核者从次年度起自动取消有关称号,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班主任暨少先队辅导员带头人”评选。

7、 班主任暨少先队辅导员带头人中途调离本校,或在任期内若离开班主任岗位,则次月起取消称号及待遇。

8、 任期结束后对上届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总结、表彰。

9、 在任期内,或不履行职责,或不接受上级和学校布置的任务,或班级管理不到位,或教育行为有严重失误的,经学校评审小组批准,取消其“带头人”资格。

10、 在任期内,有违反师德,或违法违纪,或出现重大事故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八、材料要求

1、 申报表、考核表等。

2、 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嘉奖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 本人发表论文(论著),按规定的篇数提供(如用复印件,需要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原文)。

4、 领导和评审小组书面意见。

九、附则

1、本方案由校务会负责解释。

2、本方案的具体执行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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