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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 微信群公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01

 

 

 

因为孩子,我们相聚一起。组建微信群促进我们的沟通和联系,给孩子们创建一个积极、健康的发展空间,传递对孩子的爱和宽容,传递正能量。因此在群里,我们约定:

1、班级微信群由各班班主任建立,并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本班任课老师应加入,本班家长可自愿加入微信群。拒绝其他人员加入班级微信群。入群家长及全体老师必须遵守本公约,对于违反本公约的群成员,群管理者有权将其移出班级微信群。

2、全体教师及入群家长必须用实名修改群名片,并保证该微信号为本人所有,并只由本人使用。

3、班级微信群主要用于老师发布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通知,课程分享,家长配合须知,推荐优质资源和育儿文章;用于班级活动照片分享,彼此沟通对话,交流育儿经验,为班级活动献计献策等。

4、本微信群属于内部工作群,群成员之间只允许谈论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事宜,不允许利用班级微信群进行推销等商业行为,禁止在班级微信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

5、 严禁在班级微信群中发布考试、测验成绩或名次、选举投票数等加重学生心理负担的信息。

6、提倡正能量。鼓励班级教师及群成员发布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积极向上、有益身心的信息,开展教育教学理论探索、研讨及提供资源共享。

7、反对负能量。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未经证实的、个别问题,不允许群发;针对班级里个别孩子存在的不良表现,所有群成员作为成年人,应该以包容、发展的眼光看待,不允许在群里公开指责批评。班级教育教学管理中存在的任何问题,均可通过私聊与班级老师反映和沟通。禁止在微信群里进行任何人身攻击行为。

8、理解老师的延迟回复。教师在上课时要及时离线,以免干扰课堂正常教学秩序。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教育孩子的过程就是和孩子一起成长的过程,让我们一起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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