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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二级总务处主任兼保卫主任)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10-26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分层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一级责任人(分管校长)与二级责任人(总务处主任兼保卫主任)签订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校长为我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作为分管部门的负责人执行一级责任人的领导职能和管理职责,负责学校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

2、总务处为学校二级责任单位,其主任为二级责任人,向学校一级责任人(分管校长)负责,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日常安全和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职责。

3. 一级责任人(分管校长)与二级责任人(总务处主任兼保卫主任)签订一年一度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在责任范围内履行责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责任目标

(一)校园日常安全管理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启动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4、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安全措施。

5、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

6、检查指导门卫室等重点、要害部门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及时解决值班中出现的问题。

7、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8、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9、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0、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配合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11、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二)总务后勤安全管理

1.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加强总务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4.做好学校建筑物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定期维护或更换消防器材和特种设备,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实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建立严格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

6、负责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安全管理及相关措施落实。

7.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健康体检;随时与当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联系,掌握本地区传染病流行、食品安全与饮水卫生等信息以及防控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食品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发生。

8、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定期与校车驾驶员一同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9.落实本部门不同工种安全责任。组织部门人员定期检查负责范围内的安全。

10. 工作期间,本部门教职工进校或离校,按学校要求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级责任人(分管校长)在年度总评时,应对二级责任人(总务处主任兼保卫主任)的工作进行考核,达到责任目标规定要求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否则,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1、二级责任人(总务处主任兼保卫主任)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二级责任人(总务处主任兼保卫主任)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与其学期、年度考核评价挂钩。

2、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的二级责任人(总务处主任兼保卫主任),学校将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在考核评价中相应扣分。对直接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

3、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重大损失和师生伤亡,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二级责任人(总务处主任兼保卫主任),一票否决,扣除当年全部考核奖。

4、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它犯罪的二级责任人(总务处主任兼保卫主任),学校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它规定

1. 本责任书若人事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2.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二级责任人和学校档案室各一份),签字生效。

3. 本责任书执行时间:20       日-20       日。

 

 

 

一级责任人:                   二级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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