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徐汇区教育局 徐汇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自查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03-27

 

各中小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要求区县开展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自查的通知》(沪教委督〔201410)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将在近阶段对本区中小学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开展大规模补课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监管,要求区域内中小学开展违规补课的督导自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各中小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市教委文件要求执行。

2. 各中小学按照市文件精神开展违规补课的自查工作,请各校于925(周四)前完成自查表,以文本、电子稿形式上报区教育督导室,电子稿:小学发邱晨,中学发陈群,文本请送永嘉路354210室。

3、督导室随后将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全面抽查本区学校是否存在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开展大规模补课的违规办学行为,情况汇总上报市督导室。对于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学校,区教育局将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3.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学校违规补课情况的,一经查实,要进行通报,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评奖、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徐汇区教育局

                        徐汇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9月22

附件一:沪教委督〔201410文件

附件二:学校自查表。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292号 邮编:200232 总机:021-6456570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