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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三风”责任承诺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2-02-2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增强依法治校、依法从教的意识,规范办学行为,明确管理责任,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徐汇区教育系统加强“三风”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承诺书。

一、校长书记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具体见《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

二、学校各级干部要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正确的政绩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市、区有关行风建设的规定,做到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做到令行禁止,促进师生和谐发展。

三、学校全体教职工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做到为人师表、严格自律,切实贯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要求,促进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

四、学校各职能部门针对重点环节,加大各项治理力度。

1、积极配合分管校长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2、对所属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3、正确行使职权内的签字审批制度,确保签审批数据、经费、内容的真实性,不设“小金库”。

4 经常在本部门内对工作人员开展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部门办事风气正,效率高。

5、负责好学校的招生工作学籍管理中的廉政建设;在招生、录取及新生的复查工作中,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6、对涉及到向学生进行的各类收费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7、总务主任要结合后勤特点,经常性开展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及时防范和纠正本部门中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对学校后勤人员的“三风”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校 长: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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