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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1-25

 

一、 伤害事故处理小组成员:

组成以校长为组长,其他校级人员为副组长,中层人员、未保老师、卫生保健老师为组员的伤害事故处理小组。

 

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制度:

1、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任课老师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年级组长、伤害事故处理小组。

2、任课老师、医务室人员/未保老师必须立即送受伤害学生去医院治疗。任课老师、未保老师/医务室人员有课,教导处予以换课或安排老师代课。年级组长或班主任无课,陪同前往。

3、相关班主任必须马上联系受伤害学生的家长和必须承担责任的学生的家长,告知家长我校正在处理的情况。

4、事故发生后,相关任课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对相关学生及时、适时家访,向家长通报事故发生的情况,告知学校的处理过程,安慰家长的情绪,取得其理解和配合。

5、事故发生当天,任课老师必须书写《事故发生情况报告》,记录事故发生始末和学校当天处理经过。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还要对相关老师和学生进行调查,并请他们提供书面材料,附在《事故发生情况报告》之后。事故发生情况报告,需两人以上签名认可。《事故发生情况报告》交班主任了解情况后,再由班主任交伤害事故处理小组成员。

6、事故发生后,伤害事故处理小组据情况向有关上级部门口头或书面报告事故情况。

7、伤害事故处理小组要积极收集相关信息,讨论校方的法律责任,以备万一遭遇司法程序。

8、事故发生后,伤害事故处理小组组织包括任课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在内的相关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9、受伤害学生落下的课,相关年级组和班主任必须组织老师、同学为其补习,以尽量帮助其跟上学习进度。

10、相关任课老师、学生等各方面应积极总结事故教训,在今后的上课、学习等教育教学活动中严加防范。

11、按照当年教师、职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附件中的奖惩条例中的惩治规则对责任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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