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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防病提示:新冠肺炎健康知识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0-04-28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健康知识宣教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是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新发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已将该疾病正式命名为COVID-19。

      该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目前认为,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传播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由于在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

      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可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机会。

1.外出时,建议佩戴外科口罩。

2.勤洗手,保持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等后,要用流水和洗手液按“七步洗手法”正确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份的免洗洗手液。

3.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4.良好安全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5.杜绝捕猎、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6.若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应尽量避免外出,及时去医院就诊。家庭成员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应尽量减少相互接触。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及时告知学校。

7.有疫情流行地区旅行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来自疫情流行地区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到定点医院就诊排查诊治,根据要求进行医学观察或隔离,并及时告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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