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教育系统讲座、论坛等活动报批(报备)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委关于《上海市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徐汇区委关于《徐汇区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相关精神,细化《徐汇区教育系统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中的工作要求,现拟定《徐汇区教育系统讲座、论坛等活动报批(报备)制度》,内容如下:
一. 报批(报备)范围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有关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意识形态方面的讲座、论坛、报告、宣讲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需要进行报批、报备。涉及境外人士,请同步报教育系统外事审批部门。
二. 报批(报备)原则
根据“ 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
——区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及各科室、机构(含业大、教院、青中心等)的有关活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区教育党工委宣传统战科初核,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复核,上报区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区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含业大、教院、青中心等内设部门)的有关活动报区教育党工委宣传统战科初核,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复核审批后,宣传统战科备案。
三.报批(报备)流程
申请单位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讲座论坛等报批(报备)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后交宣传统战科(漕溪北路336号3号楼701室,联系电话:64691053)。表格提交时间应比活动举办时间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如下:
局机关及局属机构:
审核意见
反馈
基层单位:
审核意见
反馈
徐汇区教育系统讲座论坛等报批(报备)表
报送单位: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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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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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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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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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主要研究领域及讲课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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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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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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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对象(出席范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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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内容 |
(如有活动方案,请附后) | |||
申报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教育党工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
宣传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
收到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反馈日期 |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后交宣传统战科(漕溪北路336号3号楼701室,联系电话:64691053)。表格提交时间应比活动举办时间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