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调整内容
一、调整原则
1、注重“三个相适应”。营造“薪随事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环境。
2、实现“三个转变”。在总量统筹下,通过增量撬动存量,强化绩效考核,动态调整方案。
3、推进“两个统筹”。确保市区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学区项目、学校发展项目的有效实施。
二、测算原则
本次绩效工资调整,首先确保绩效总量不低于10%的统筹,以推进“市区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学区项目、学校发展项目”的有效实施,以确保绩效分配方案(考核项目等)的动态调整。其次强化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总量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总量的50%。处理好各类人员的分配关系。
三、在“确保绩效总量不低于10%的统筹;绩效考核总量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总量的50%”的前提下,本着“处理好各类人员的分配关系”的指导思想,再做以下内容的调整。
1、结合上级部门“分配须与考核挂钩、绩效考核奖总量比例不低于工作量总量比例”的指导原则,适量调整教职工绩效考核奖的投入比例。
(1)教职工“每月岗位工作考核奖”在原基础上增加:教师350元/月(优秀);300元/月(合格)。职工300元/月(优秀);250元/月(合格)。
具体操作遵循《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教职工每月岗位工作考核细则》。
(2)教职工“每月全勤考核奖”在原基础上增加:150元/月。
具体操作遵循《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关于教职工病事假等工资问题的处理办法》。
2、结合上级部门“多劳多得、工作量总量比例不高于绩效考核奖总量比例”的指导原则,适量调整教职工工作量的投入比例。
教师课时单价提升8%,“各类兼职、拓展课、补课”等相应提升8%。职工岗位工作量提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