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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12

 

(修订讨论稿)

为加强本校中层干部履职情况的考核管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特制订如下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贯彻落实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新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按照精准化、差异化的要求,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学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干部保障。

二、考核内容

德(思想政治素质)、能(组织领导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实绩)、廉(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内容。

三、考核方法

(一)采取民主测评、校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法进行考核。

1.民主测评:一般采用教职工大会全体成员民主测评方式。新提任的中层干部试用期结束的考核测评范围为全体党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以上干部、所在组室全体教职工。

2.校级评价:分管校级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评价。

(二)考核评定。

民主测评、校级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民主测评占70%,校级考核评价占30%。

1.优秀。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的优秀率与合格率两项之和一般达到90%以上,校级评价总分一般在25分以上。

2.合格。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的优秀率与合格率两项之和一般达到65%,校级评价总分一般在18分以上。

3.基本合格。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的基本合格率、不合格率两项之和一般超过35%以上,且不合格率低于33%。

4.不合格。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的不合格率一般达到33%以上。

在汇总数据的基础上,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考核评定结果。

四、考核范围

学校任职的中层干部(含专职、挂职、试用期)。

1、新提任的中层干部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党支部进行考核。

2、中层干部采用中期和年度考核制度。当年6月底进行不述职只测评,当年12月底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程序:

1、由被考核人对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

3、由全体教职工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思想政治素质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人师表,有大局观。

组织领导能力

分管工作计划性强、能够抓到实处。上下沟通协调、调动多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督促并指导本部门完成基本工作。

业务水平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强,熟悉中层岗位职责和业务,管理能力强。

工作作风

作风正派,勤政务实,能配合校长室做好各项工作。

工作实绩

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成绩情况。

廉洁自律

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办事公正。

4、由考核领导小组汇总测评数据讨论决定考核评定结果。

5、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续聘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奖励挂钩。

(六)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在校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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