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
参加本次考试的对象为已经修完初中劳动技术课程的初二学生。
二、考试成绩:
初中劳动技术的学业成绩采用积分制综合评价。成绩(F)由学生在每学年的学习成绩(A)的总分和市统一命题的学业考成绩(B)相乘后确定。学校应根据劳动技术学科的特点,重视过程评价。学生劳动技术学科的学习,每学期有评价成绩,每学年有总评,记入“成长手册”并计算积分,修完三年折算成总成绩,折算方法详见下表:
|
评价项目 |
评价标准 |
得分 |
每学年的学习成绩 (积分项) |
A1(六年级) A2(七年级) |
优秀 |
2 |
合格 |
1 | ||
不合格 |
0 | ||
学业考成绩 |
B |
优秀 |
2 |
合格 |
1 | ||
不合格 |
0 | ||
F(总成绩)=B×ΣA |
F=B×(A1+A2) |
优秀 |
≥ 5 |
合格 |
2≤ F ≤ 4 | ||
不合格 |
< 2 |
学业考成绩(不合格:60以下 合格:60-89 优秀:90-100)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1、本年度初中劳技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委教研室统一命题。以《上海市中小学劳动技术课程标准(试行稿)》为命题依据,提供 A、B、C三套试卷,每套试卷设有填空、选择、简答和操作四大题型,考试时学生通过抽签选择其中一套试卷。
2、考试形式为书面和操作合卷且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考试时考生不能翻阅课本或其他资料,时间为40分钟,满分100分,由各区县负责落实考试的组织和评定工作。区、 县教研室按各校考生10%的比例收集试卷及操作作品,进行质量分析。
3、 考试定于
4、 考试结束以后,学校及时组织阅卷,并将学生的学业成绩登记在“成长记录册”八年级第二学期劳技一页中。“学期总评”一栏填学业考试成绩(B),“学年总评”一栏填总成绩(F),以此作为学生今后毕业升学的依据之一。
5、切实做好劳动技术学业考试的安全宣传和防护工作。对考试的工具、设备、场地和用电等安全设施要认真检查,并加强对学生进行规范操作和安全的教育。严防发生伤害、触电等事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201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