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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劳动技术学科考试说明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06-29

 

一、考试对象:

参加本次考试的对象为已经修完初中劳动技术课程的初二学生。

二、考试成绩:

初中劳动技术的学业成绩采用积分制综合评价。成绩(F)由学生在每学年的学习成绩(A)的总分和市统一命题的学业考成绩(B)相乘后确定。学校应根据劳动技术学科的特点,重视过程评价。学生劳动技术学科的学习,每学期有评价成绩,每学年有总评,记入“成长手册”并计算积分,修完三年折算成总成绩,折算方法详见下表: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得分

每学年的学习成绩

(积分项)

A1(六年级)

A2(七年级)

优秀

2

合格

1

不合格

0

学业考成绩

B

优秀

2

合格

1

不合格

0

F(总成绩)B×ΣA

FB×(A1+A2)

优秀

5

合格

2 F 4

不合格

< 2

        学业考成绩(不合格:60以下  合格:60-89  优秀:90-100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1、本年度初中劳技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委教研室统一命题。以《上海市中小学劳动技术课程标准(试行稿)》为命题依据,提供 ABC三套试卷,每套试卷设有填空、选择、简答和操作四大题型,考试时学生通过抽签选择其中一套试卷。

2、考试形式为书面和操作合卷且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考试时考生不能翻阅课本或其他资料,时间为40分钟,满分100分,由各区县负责落实考试的组织和评定工作。区、 县教研室按各校考生10%的比例收集试卷及操作作品,进行质量分析。

3、 考试定于201561-7日之间进行,各区县、学校应抓紧落实,务必在该时段内完成,届时市教研室将安排有关人员负责考场巡视。请各区县于2015619日前将所有学生成绩的电子文本上传市教研室备案。

4、 考试结束以后,学校及时组织阅卷,并将学生的学业成绩登记在“成长记录册”八年级第二学期劳技一页中。“学期总评”一栏填学业考试成绩(B),“学年总评”一栏填总成绩(F),以此作为学生今后毕业升学的依据之一。

5、切实做好劳动技术学业考试的安全宣传和防护工作。对考试的工具、设备、场地和用电等安全设施要认真检查,并加强对学生进行规范操作和安全的教育。严防发生伤害、触电等事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20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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