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3-11-29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

明确学校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二、成立学校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丁英姿

副组长—— 金毅   杨秉鑫

  员—— 彭林(校办主任)    李勇刚(总务主任)  

           张瑞瑶(教导主任)  邹晓娟(学生处主任)

三、根据事件类别内容,由校领导指令委派组内成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处理事件,并由校办通知有老师到达发生地了解、勘察、处理。

四、处理小组老师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必须依靠龙华街道、龙华派出所等有关方面的领导,依靠现场老师,迅速保护现场并了解情况,摄影、摄像、笔录。同时,及时向教育局领导汇报请示,稳妥处理。对于急、恶性事件务必果断处置。

五、小组其他同志如接到突发事件报告,需迅速报告校办主任或直接丁英姿校长,校办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党工委办公室和教育局办公室,后续情况另作报告。

六、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由当事人做书面说明,并由处理人员写出专题处理报告并存档。

七、节假日期间学校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每天向区教育局总值班室报告情况(无异常情况需作零报告),校党政领导成员带班。

备注:突发事件为

     1、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请愿、罢课等重大情况和事件;

2、重大的火灾及安全事故;

3、各类重大的刑事案件;

4、师生非正常死亡、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5、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及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292号 邮编:200232 总机:021-6456570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