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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7-12-07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05]16号)的精神,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本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和《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学校的校务公开,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自觉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方便居民,服务社会,实现依法治教,促进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效能和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

组长:贺亚丽

副组长:许敏  朱银辉  闵辉

组员:  彭林、金毅、王学艳、杨秉鑫、陈炳谟、唐敏、张瑞瑶

三、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需要公开的事项须由负责人提出建议,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公开;关于招生入学事项的公开还须经报呈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核。校办具体实施学校信息公开,工会负责对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部门须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主动接受市民群众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和咨询,并及时答复;对于市民群众关注程度较高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进行主动公开。

四、信息公开备案工作

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日志。档案室须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登记备案,已公开的信息需将公开的内容、类别、信息提供部门、公开时间、有效期限、发布人员等进行备案,做到常规性信息按时公开,阶段性信息定期公开,临时性信息及时公开。

五、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

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优先采用信息化手段,以网站作为实施信息公开的基本途径,加强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1、统一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和栏目名称。

2、规范网上信息公开的要素和要求。按照《徐汇区学校(幼儿园)网站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方案》的要求,各栏目的公开要素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释说明,本单位出台的有关规章制度,本单位重要活动的信息和通讯报道等;公开的内容应翔实、准确,并做到及时补充和更新。

3、确保网站链接通畅。

 

要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采用公示栏、咨询电话等途径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明,为公众了解与自身关系密切的信息提供便捷渠道,为有关单位和个人申请申办与教育有关事项提供便民服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通过教代会等做好向教职工的公开工作。

 

 

                                         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

                                                

                                                2007年11月30日

 

 

 

 

附: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方案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292号 邮编:200232 总机:021-6456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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