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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徐 汇 区 教 育 局
徐教人〔2018〕11 号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
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教
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展素质
教育,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
市人社局,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对本区中小
学教师中级职务评聘提出如下意见:
二、评聘范围
本区范围内当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中
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三、评聘条件
(
一
)师德素养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
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
师表,教书育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
一
、言传与身教相统
一
、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
一
、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
一
,当好
学生引路人,做新时代
“
四有
”
好老师。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违背师德
一
票否决制。教师师德由
学校负责考核。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
范》(教师【2008】2 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 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
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 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
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 号)等规定,加强对教师师德师
风的检察监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制定具体考核指标,形成由
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师德定期考核制度。当年学校年
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二)教育教学能力
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
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有效开展学科德育实践,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
方面有较突出的业绩,教育效果好。
具有所教学科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教学
素养和科学人文素养,立足课堂,完成规定的教学课时量,积极参与
教学和评价改革,充分发挥学科育人功能,教学效果好。申报者任现
职务期间至少有两次申报学科的校级及以上公开课,全日制博士毕业
生至少有
一
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
(三)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具有
一
定的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以及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的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素质教
育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
一
定成绩。
申报者应提交 2 篇(项)任现职务以来的论文,或其他较高水平
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包括校本及以上课程、通过市级以上信息化
2平台分享的自创教学资源等(教育、教学各
一
),其中有
一
篇(项)在
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区级及以上范围交流。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提交
一
篇校级及以上交流的论文。
(四)学历学位
1、中学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大
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197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
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任职资历
1、基本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
1)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累计满 4 年。
2)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教师工作满 3 年。
3)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教师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
2、任教学科(岗位)资历
1)申报学科须与目前任教学科(岗位)
一
致,提交的教育教学
研究成果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申报学科(岗位)相
一
致。
2)目前任教学科(岗位)的经历
一
般应满 2 年。全日制博士毕
业生应满 1 年。
(六)班主任年限
申报
一
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担任 4 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
担任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劳技、心理、科技总指导、
艺术总指导的教师申报
一
级教师职务,班主任工作经历不作要求。
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有 2 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应具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七)考核要求
任现职务期间,学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均需合格。
3(八)继续教育
完成规定的教师职务培训任务。
(九)破格
任职资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符合下列条
件,可以破格评聘。其中,资历破格的年限
一
般不超过
一
年。
1、任初级职务期间,完成 4 年任课教学工作量。
2、思想品德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各
方面均符合中级职务任职条件,并在区考核评议中名列前茅。
3、具备以上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
(1)了解本学科教学研究动态,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发展智
力、培养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教学比赛
一
、二等奖。
(2)任初级职务期间承担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
获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等第奖,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或在市
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或以第
一
作者发表)3 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
有较高水平的论文。
(3)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获的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
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十)连续申报
当年评审未通过的教师,次年
一
般不得连续申报。如要连续申
报,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推荐,且符合评聘条件(九)中第 3 条款
的规定。
四、支教教师政策
1.经教育局安排支教满 1 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并担任初
级教师职务累计满 3 年者,可申报
一
级教师职务。
42. 经教育局安排支教满 1 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支教期间
在当地所撰写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调查报告以及论文被当地教育
行政部门认可的,可视作在区级刊物发表。
3.
援藏、援疆、援青满
一
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的教师,论
文不作为必备条件,但应有在校内交流过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案例、
总结等。
五、旁系列中级职务转岗
1.
非教师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现兼任中小学
教师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承担同学科任课教师课时量的二分之
一
及
以上 ,应按中级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参加转岗评聘。
2.上述对象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参加教师职务培训,有 2 年及
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并符合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六、旁系列中级职务的聘任工作
1、旁系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晋升职务申请,由单位聘任委员
会对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结合单
位岗位设置和各岗位的结构比例情况提出拟聘意见。
2、实验系列申报中级职务的条件参照教师系列。其他系列按照
市级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的评审规定。
3、单位于 12 月份将其他系列中级职务拟聘人员名单和报告报
送局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注:本意见最终解释权归徐汇区教育局。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18 年 9 月 25 日
5主题词:中级职务 评聘工作 实施方案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25 日印
发
(共印 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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