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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1-25

 

为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保证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教代会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教代会成立提案工作小组,全权受理提案的征集、处理和教代会会后提案的落实工作。

2、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学校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征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提案一般应由教代会正式代表一人提出,由教代会正式代表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是一事一案,每个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建议、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4、所征集的提案经各教研组召集人交校提案工作小组汇总。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在教代会召开前一周结束。

5、提案工作小组将征集的提案进行审查,对经过审查符合要求的提案,要进行分析、归类、整理、登记,并填写督办程序表。

6、督办程序表由提案工作小组归类、登记,并送到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处理,由职能部门写出答复意见。

7、提案工作小组将各职能部门反馈的答复意见统一填写提案答复表,将答复表送交代表手中。

8、提案工作小组应加强对教代会闭会后的提案落实检查验收工作,促进提案处理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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