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总工会沪工总保(2005)48号《关于建立健全上海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长效机制的办法》和徐汇区教育工会帮困送温暖暂行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根据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工作要求,特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一、帮困原则
(一)坚持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逐年提高帮困力度、范围;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分层分类、动态管理,不断完善规范;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二、帮困对象
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困难教职工;
(二)确诊患大病、重症的教职工;
(三)因病发生大额自负医疗费用,从而导致实际生活水平陷入困境的教职工;
(四)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意外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五)其他特殊情况,需帮助、慰问的教职工。
三、帮困标准
(一)对低收入的教职工定期给予补助,一年补助900元---1500元;
(二)对确诊为大病、重病的教职工进行一次性补助5000元;
(三)对因病发生自负医疗费用当年超过10000元的,给予超过费用2%的一次性补助;
(四)对自然意外等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进行一次性补助1000元-—2000元;
(五)对其他各种特殊情况的困难教职工,进行一次性补助300元---800元。
四、帮困程序
(一)学校困难教职工信息库内的低收入教职工定期分次(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进行补助;
(二)符合帮困条件并填写《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帮困申请表》(见附表),确诊为大病、重病的教职工需提供相关医院的诊断证明,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或学校医疗补助管理小组审核,报学校审批后补助;
(三)帮困数额超出补助最高限额时,须由校务会集体讨论通过;
(四)特定救助程序,按上级要求和规定执行。
五、帮困资金的来源和管理
(一)资金的来源:学校历年医疗基金结余、福利费、一日捐款和工会的温暖费。
(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
本实施细则中内容若与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工会有关制度不符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工会有关制度执行。
附表:《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帮困申请表》
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帮困申请表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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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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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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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电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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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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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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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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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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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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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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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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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单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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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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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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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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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教职工家庭年人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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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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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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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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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情况(上班、病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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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月平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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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度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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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当年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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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关系 |
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 |
月收入 |
健康 状况 |
单位或学校 |
身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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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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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工会意见(盖章) |
上级工会意见(盖章) | ||||||||||||||||
工会主席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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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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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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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基层单位行政(盖章) |
上级核批 帮困金额 |
小写: | |||||||||||||||
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大写: |
说明: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还须提供相关的医药费单据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