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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正式稿)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10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我校“发展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激励优秀教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与市、区教师培养工作衔接,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本校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工作。

二、评选原则

   学科(班主任 )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将本着公正的态度,以公开的过程,追求公平的结果。评选工作充分借鉴徐汇区教育局学科(班主任 )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的经验,同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的校本特点。评选将综合考虑申报对象的德、能、勤、绩,坚持师德的主导作用。在评选过程中,既充分尊重广大教师的意愿,也充分尊重专家的意见。

三、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教师守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无以教谋私现象。

2、必须在本校工作3年以上(含3年)。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职称。任期内的“市区学科带头人”,不再参加“校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3、对本学科教学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主持、指导或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的经历,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并能承担部分课题研究,为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发挥重要作用。在利用开发学校课程资源方面起积极作用。教育教学效果好,学生、家长的课堂教学问卷满意度在80%以上。

(二)班主任带头人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教师守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无以教谋私现象。

2、必须具备本校3年以上(含3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评选期间在岗班主任或现任年级组长都属于评选对象。任期内的“市区班主任带头人”,不再参加“校班主任带头人”的评选。

3、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护尊重学生,有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能够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执行细则,并能在学校中起示范和表率作用,教育教学效果好,学生、家长的课堂教学问卷满意度在80%以上。

 

(三)骨干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教师守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无以教谋私现象。

2、有5年以上教学经历,在本校工作2年以上(含2年),身体健康,达到规定的工作量且在教学第一线任教的教师属于评选对象。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能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教学能力强。能积极参与学校课题研究,并能积极承担或利用开发学校校本课程研究,为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发挥作用。教育教学效果好,学生、家长的课堂教学问卷满意度在80%以上。

四、评选方法

1、学校成立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组和专家组;

2、个人自荐或教研组推荐,并提供相关材料,填写《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

3、学校评审组审读材料,根据评审条例打分,确立初选名单;

4、学校专家组评审;

5、校评审委员会审定;

6、学校公示:张榜公布侯选人名单,广泛听取教师意见;

7、公开聘任,聘期为二年。

五、工作职责

1、教学展示:每学期至少有1节校级示范课(研究课或展示课)。

2、校本培训:在学校范围内承担或参与校本课程(项目)的设计与教学、培训等任务。能在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讨会上做专题发言。

3、研究成果: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或一篇课题研究报告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4、公开教学:根据学校安排,随时接纳学校各种听课安排。

5、毕业班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积极主动承担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

6、课题研究:在任期内至少承担(或参与)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课题研究,并发表相应的研究成果。

7、带教指导:在任期内根据学校安排,至少带教1名校内(外)青年教师,签定协议,明确带教目标,形成带教成果。

六、享受权利

1、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在学校教师职称聘任时直接聘任。

2、根据评选结果授予“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由学校发给相应荣誉证书。自批准之日起,校学科(班主任)带头人每月享受岗位津贴200元。校骨干教师每月享受岗位津贴100元。

3、学校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支持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开展研究工作。校级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原则上作为评选区级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必备条件。

4、参加学校各类教育教学研讨会

5、优先提供学习考察、培训进修、论文发表的机会。

七、考核办法

1、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年一次年度考核,每二年进行一次届满总考核,选拔与考核同步进行。

2、由本人根据《上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填写《上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公示)。 

3、学校评审组对《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证明材料和“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测评进行初步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学校专家组。 

4、学校专家组对初步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审核。

5、校评审委员会对二次审核结果进行最终审定。 

6、每学年开学初,由学校公布考核结果。对任职期间表现突出的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给予表彰。

八、管理办法

1、评选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工作每二年评选一次,任期二年。

2、每届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每学年履职情况,记入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档案。

九、附则

1、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在任职期内,有违法违纪、违反师德,或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接受上级或学校布置的任务,或教学质量低,教学行为有严重失误的,经学校评审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资格。

2、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或中途调离本校,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资格自然终止。

3、校级领导不参加校学科(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评比。

4、本办法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属学校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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