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学校采购的物品,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由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登记入册后方能领用。
二、所有入库物品,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账册。按物品的价格分别入固定资产账、低值耐久账,易耗物品账等。
三、总务处保管人员要定期清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学校财产去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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