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视家委会建设,把家委会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家委会成员研究学校和家委会工作,保证家委会和学校工作的有效衔接。
一、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学生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学校构建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委会。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家长自荐和班主任推荐相结合,在家长会上表决通过,在此基础上民主推选年级家委会委员及校级家委会委员。校级家长委员会由16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
四、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活动。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工作的汇报。
3.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4.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作一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