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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10-01

 

学校重视家委会建设,把家委会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家委会成员研究学校和家委会工作,保证家委会和学校工作的有效衔接。

    一、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学生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学校构建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委会。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家长自荐和班主任推荐相结合在家长会上表决通过,在此基础上民主推选年级家委会委员及校级家委会委员。校级家长委员会由16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
  四、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活动。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工作的汇报。
  3.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4.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作一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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