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
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徐汇区教育系统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要求,平稳、扎实、有序地组织实施工会换届选举(直选)工作,不断推进学校工会民主化进程,体现会员共同意愿,富有成效地开创我校工会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选举工作筹备小组。
组长:闵辉 副组长:金毅
组员:彭林 唐敏 尹超 喻英 杨华萍
三、工作内容:
1、请示上报: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本届工会委员会拟定换届选举请示,报上级工会,并制定新一届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2、宣传动员:向全体会员通报工会换届选举方案,宣传本次换届选举的意义、内容及方法,增强会员主人翁意识,动员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工作报告:本届工会总结三年来的工作,完成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经审报告,通过校园网听取各方意见。
4、规范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徐汇区教育系统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的指导意见制定规范的操作程序,推选新一届工会委员初步候选人选,公示七天,听取群众意见。若无原则性意见,在选举日提交会员大会确认为正式候选人。
5、换届选举: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并报上级审批。
四、选举步骤:
第一,推选候选人阶段:
1、资格通报:通报新一届工会委员职数设置和任职资格条件。
2、民主推荐:以全体会员为单位进行民主推荐,由每一位会员提名,名额一般与应选人数相等,由本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会员意见,提出多于应选人数2-3名的初步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同本校党组织研究后,确定符合差额率人数的初步候选人名单。工会主席初步候选人的产生可采取组织推荐、会员推荐、个人推荐的方法,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后产生。
3、考察公示:(1)由学校党支部和本届工会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2)在学校公告栏和校园网上对初步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3)通过公示的候选人作为新一届工会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提请会员大会表决。
第二,选举阶段:
由校党支部和本届工会主持召开“换届选举会员大会”(参加选举人数需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主要内容为:审议本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通报选举候选人提名工作情况,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通过换届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工会主席实行直选,工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经费审查委员实行等额选举),唱票并公布选举结果。换届选举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五、时间安排:
1、10月10日 本届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换届选举工作,并拟定换届选举的请示交同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后交徐汇区教育工会。
2、10月30日—11月1日 工会工作报告,通过校园网征求会员意见。
3、11月3日 向全体会员通报工会换届选举方案,通报新一届工会委员职位数及任职条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全体会员推选初步候选人。
4、11月16日—11月23日 初步候选人名单公示7天,听取群众意见。
5、11月23日,下发会议资料。
6、11月24日,召开会员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工会主席、经审员并报上级工会审批。
六、“公推直选”纪律要求:
“公推直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工会章程》、《徐汇区教育系统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坚持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对一切以欺骗、拉票、贿选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妨碍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候选人在竞争中不应脱离实际乱许愿,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要取消选任资格,并从重处理。
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