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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党支部工作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09-24

 

 

一、党支部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支部的决议。保证和监督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

    2、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和谈心谈话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理论武装,加强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观念等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能力。

3、做好干部和人才有关工作。本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和对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选拔和考察。做好人才队伍建设。

4、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研究和决策。按照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积极参与决策,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反映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对涉及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决策,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要事先讨论并提出建议。

5、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人文素养,改进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发挥学校行政以及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家庭、社区等社会力量,共同建设文明校园。

6、领导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7、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的工作,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它们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工作

8、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等,支持和引导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工作。

9、组织党员加强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10、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加强党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党支部的决议和安排,针对党员的实际情况,分配每个党员具体的工作任务,并负责检查督促。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帮助。

    3、定期召开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和文化科学技术。

    4、积极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排忧解难。

    5、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6、按时收缴党费。

 

三、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实行统一领导,委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的现象,不断提高党组织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围绕学校党务、政务的大事、大局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不断提高党组织集体领导的效率。(二)议事决策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议是党组织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党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

3、党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讨论涉及全校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党支部委员的校班子成员列席;其他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由书记提议可临时召集会议。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问题、征求意见、通报情况”三类,一般应提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时间通过“学校每周工作安排表”提前告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 

5、支委会会议由组织委员如实和详实做好记录。

(三)议事决策内容 
    1
、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的意见。 

 2、 两委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

 3、 学校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 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党建督察、纪检监察等工作。

 5、 向上级党组织提交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6、 干部推荐、选拔、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

 7、 发展党员工作。 

 8、 人才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

 9、 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程序 
    1
、个别酝酿: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在会前与相关委员酝酿和确定议题,然后提交会议讨论。 

2、会议决策:会议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应到会委员超过半数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对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3、执行决策:支委委的重大事项会议决定应通过支部大会或党小组形式进行传达、布置,加以落实执行;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送书记审核后存档。 

4、监督反馈:对支委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支委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并向书记反馈;如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应由支委会议复议后决定。

 

、 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

1、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1次。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

2、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贯彻落实计划、措施;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1、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与监督保障作用;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措施;本单位建设发展规划,重大措施和支部工作计划;讨论支部创先争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支部换届,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党员奖惩和选拔推荐干部等工作;讨论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具体讨论内容及范围见《中共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讨论的问题,要充分发杨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形成决议,应严格遵守并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

4、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或决定等应及时记录、归档。

   (三)党小组会议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事政治,研究如何执行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中心工作,制定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党小组长应加强会议的组织工作,积极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归纳、总结,并上报支部书记。

4、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或缺席人员,会议内容等),及时存档。

5、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召集和主持,根据不同学习内容可按年级或学科进行。凡编入小组全体党员(包括相关领导)应按时参加,也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四)党课制度

1、党课至少每半年一次。学习对象以党员为主,可以视需要扩大到入党积极分子、教工团员、以及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工。

2、党课主要内容:根据形式和任务,结合党员思想状况和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学习有关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重要精神和文件;提升师德、师能,提高党员修养的相关知识等。以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党性修养。

3、党课的一般程序是:

1)制定计划。学校党支部在年初对全年党课安排作出计划,并且结合学校实际,根据中央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相关专题教育。计划应具体到时间、内容、主讲人。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带头讲党课。

2)认真备课。上课前,授课人应写出讲稿或提纲,在支部内组织集体备课,上课前要有讲稿和PPT,党课时间一般30分钟左右。

3)组织上课。上课前几天,党组织应通知全体党员先学习有关材料,做好思想准备,党组织准备好上课地点、设备及其他教学用具。

4)课后资料存档。做好党课记录,课后收集教案和资料。

4、党课可由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外请专家承担讲课任务,也可由党员进行专题学习交流。

5、党课开展形式可以多样,如微型党课、外出参观考察、庆祝表彰等,重点在于有实效。具体为:

1)每学年组织一次党日活动,主要形式以参观革命纪念地(纪念馆)或参加社区文明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或座谈会等形式。

2)每年“七一”前,召开庆祝活动,树立优秀党员形象,表彰先进党员。同时对逢双党龄的党员进行集体庆贺。

3)每学年组织一次社会考察活动(市区)。

4)微型党课。

 

五、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吸收部分发展对象参加。

2、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主要问题。

3、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积极带头。

4、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组织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或根据上级要求报送会议记录。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组织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着重从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务实、群众认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3、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一是组织学习,明确要求;二是谈心谈话,通报情况;三是对照标准,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四是召开评议会,开展民主测评;五是支委会议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定等次,转告本人,并向全体党员大会报告评议的主要情况;六是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七是帮助党员制定整改措施。 

4、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正确掌握政策界限,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党支部要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送上级党组织。 

 

七、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员必须按照规定交纳党费,一般在每月主题党日缴纳。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并根据要求及时将党费缴纳给上级党组织。

1、主动。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主动、积极,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

2、按时。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得隐瞒收入或降减交纳基数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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