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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支部践行“五带头”好党员评选办法(修订)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09-24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宣传、激励、展示学校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风尚,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特制定《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践行“五带头”好党员评选办法》。

一、模范党员基本条件

1、在本校工作满三年、党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在职在岗中共正式党员。

2、政治素质好,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党员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按照《党章》规定严格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3、努力践行“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立足本职岗位,教育理念领先,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投身教改,在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起到党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4、师德高尚。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团结同志,服务群众,作风正派。

 

二、表彰名额

按照党员比例20%评选出校践行“五带头”好党员。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搞好动员,做好宣传,明确目的、意义,使每位党员认真积极地投入评选活动中。每个党小组部按照小组人数20%比例推荐本小组好党员。

每次评选好党员可以从 “五带头”标准中评出侧重某一个方面有突出事例的同志。

2、个人总结。按照党支部部署,对照评选条件,要求每位党员从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不足。

3、以各党小组为单位,每位党员进行自我总结,党员之间进行评议,开展推荐工作。

4、党支部根据各党小组的推荐名单,汇总综合后召开支委会会议评审,提出初定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表彰名单。

四、工作时间安排

6月上旬开始宣传动员,中旬(620日之前)完成评选推荐并上报名单,“七一”进行表彰。通过模范党员风采展示,宣传表彰校好党员,以一些人带动一批人。

 

附:党员“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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