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学校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四级班主任)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10-26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班级是学校基层单位,班主任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的最基础工作。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班主任安全岗位职责要求,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年级组为三级责任单位,其负责人(年级组长)为学校安全工作三级责任人,向学校二级责任人(学生处主任)负责,具体承担本年级安全工作任务,对本年级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职责。

2班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四级责任人,向学校三级责任人(年级组长)负责,具体承担班级的安全工作任务,对班级学生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职责。

3、年级组长与班主任签订一年一度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在责任范围内履行责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责任目标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年级组长和校领导汇报。

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

14.学生因事外出,班主任需开具出门证并告知家长学生离校时间。

1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和责任追究:

年级组长在年度总评时,应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考核,达到责任目标规定要求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否则,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1、班主任要把安全工作列入班级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班主任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与其学期、年度考核评价挂钩。

2、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班级安全责任事故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的班主任,学校将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在考核评价中相应扣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它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它规定

1. 本责任书若年级组长或班主任因人事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2.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和学校档案室各一份),签字生效。

3. 本责任书执行时间:20       日-20       日。

 

 

 

年级组长:                     年级    班班主任:  

 

 

                                       

 

 

上海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292号 邮编:200232 总机:021-6456570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