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我校有涉台学生,鉴于海峡两岸关系是敏感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涉台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根据徐教委(2006)3号文件,制定本校处理涉台突发事件预案。
二、领导小组:
组长: 贺亚丽(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许敏、朱银辉、闵辉
组员: 陈炳谟、杨秉鑫、金毅、王学艳
三、具体操作:
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加强涉台工作宣传
(1)利用升旗仪式、午会专题教育、观看资料片、校班会时间开展多样式的宣传教育
(2)班主任通过家访、电访等形式与台籍学生家长保持沟通和联系,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情况
(3)组织团、队干部以适当时间、适当方式关心涉台同学思想动态
2、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1)一旦发现有涉台突发事件的苗头,班主任及政教处、校办、校长室等相关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报告程序:获悉可能诱发涉台事件的苗头时或发生突发事件后马上报告校领导小组,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3)报告形式:采用电话、传真、内部邮件。
(4)报告内容:
①涉台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人数、事因等基本情况
②所涉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等基本情况
③所涉当事人在台或在沪家属(台湾)的姓名、地址、电话
④时间原因、程度的初步判断,所采取的措施等。
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过程中的续报工作。
(5)报告部门:向教育党工委办公室、教育行政办公室报告
另:不要迟报、少报、漏报,更不能瞒报,因此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0七年十月